文林苑一案,王家敗訴。
樂揚建設以「王家無權佔有自己土地」為由提起告訴,
上月士林地院判決樂揚建設提存1756萬多元即可申請法院拆除組合屋,
雖然被告王家可上訴,但若要抵擋樂揚二度強拆,需提存1756萬餘元的反擔保金,
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因此發起社會借款專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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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我覺得,留學生身在海外,聲援僅止於鍵盤痛苦萬分,
所以決心成為公民精神的實踐者,身體力行;
返鄉,開始工作,發現一個社運參與者要面對的,
除了分身乏術,付出無數原本可以在家沙發馬鈴薯的週末,
學習如何恰如其分的義憤填膺、批判思考後以平和而易於消化的不批判言辭訴說理念之外,
還有那種隨之而來,拳拳打在空處的無力感。
人不在,無法實地參與的扼腕,
人在,卻發現沒有人在乎你在乎的事,
前者濃厚的心有不甘,後者是另外一種層次的擔憂以及──恕我這麼說──「絕望」。
一周前,我參加了這個社會借款專案,編號 217. 承諾借出少少兩張小朋友,
在魯蛇工程師可以負擔的、失去的範圍內。
需要借款的金額之高,坦白說,我並不期望這會是一場能贏的戰爭,
因為大部份情況下,支持一個註定選不上的候選人,難有好結果──
心情上我已準備好,和王家一起承擔法律上這場蝦米的無能為力。
但原來臺灣還有一堆瘋子,
一堆明知自己大概無法輕易撼動什麼,還有勇氣毅然前行的人。
在街頭,我學會了很多事──
行動要及時,信念要執著,《美麗島》要會唱,
然後:相信不可能,就會成為可能。
謝謝臺灣,晚安,
願我們都還有心力相信,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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