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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有資格化身正義?

(原文投稿於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,寫在參與民間版模擬陪審法庭後)

我是個工程師。對臺灣司法界──尤其是法官判案──的想像,主要為很偏狹的兩種:
「伸張正義」或「恐龍判決」。

於是一個不巧看太多法庭影集、又恰好有追蹤司改會粉絲專頁的工程師,
看到電視上演的「陪審團」竟然在即將臺灣舉辦「民間模擬版」,自然興奮不已的報名。
歷經事前的陪審員遴選,我有幸成了陪審團的 12 人之一。

photo credit: The Court of the Brick via photopin (license)

「民間版模擬陪審法庭 」當天,檢察官/律師交鋒,交叉詰問證人及當事人,法官的指導及判斷,
身為觀察一切的陪審員,發覺判案真的難。

身為工程師,很習慣追求「正確」答案。
然而這一天下來的體驗發現,對我來說,
法律沒有辦法很明確的切出一條線、沒有所謂黑白分明的兩邊。
法律比較像光譜,真正的「黑」、「白」在很極端的狀態下才會出現,
大部分的情況,必須在各種灰色中找尋自己的黑白。

還記得陪審員遴選時被提問,
「針對『領域上的專家』提供的見解與資訊,請問你能不能基於『自己』的理解做出判斷?」
我舉手,我認為自己可以。但是我的判斷不等於別人的判斷。

在陪審團進入小房間討論前,我成了被籤抽中的三名沈默陪審員之一,
轉換為「近距離觀察」九位正式陪審員討論案情的旁觀者。
滿腔主觀意見卻不能發言,於是趁著難得的「強迫傾聽者」身份,和其他人對照自己的想法。

聆聽、溝通、互相理解,因為曾經經歷的不同生命軌跡,我們對黑白的界定有很大的差異,
也許我認為這個證據能支持檢方說法,但別人卻覺得那恰恰證明了被告無罪。

本次陪審依主辦規定,採「三分之二」就可算共識的多數決,
所以沒有像影集裡演的兩方意見僵持、懸宕多時。
針對檢方與被告間的爭點,陪審員們的意見由發散到收斂,
又可能因為一個人的發言指出盲點,全員轉向另外一方。

而來回震盪多次後,最後陪審團的討論回到一個關鍵:舉證責任在誰?
如果我們都覺得難以畫分到黑、白任何一邊,那麼檢方必須證明被告真的有罪,
否則應秉持「無罪推定」。

判決出爐,陪審團出關。

photo credit: Heroes Unite via photopin (license)

自己一直覺得臺灣的司法界很黑暗,有些法官會做出很脫離現實的判決,從前我總會義憤填膺。
在活動總結的過程中不禁想,「但臺灣人的素養有能力讓陪審團成為更好的選擇嗎?」
所謂的素養不是指法律專業,而是獨立思考、懷疑、推理,
以及與意見相左的人相互辯證想法的習慣。
必須很遺憾地說,我認為現在可能沒有。

全民參與的民間陪審制度可以一舉改變「司法不公」嗎?
它大概不是特效藥、今天吃明天好,不過持續運動調養身體、培養一個稱職人民的基本條件,
或許可以促成改革發生,也是其中一個努力的方向。

下一次看到關注的案件判決,我想我會嘗試著理解法官判案的脈絡。
因為如果只以結果下定論、停止思考,那麼每個事件都太淺薄,太可惜。

畢竟「我們都不可能是正義的化身」,只是努力追逐公平的各種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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