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與社會運動以來,一開始我想跟身邊的朋友推廣(推銷)活動或是概念時,
最終通常以「聽過就算」收場,能感同身受的都是本來就有興趣或基礎的人。
後來才發現,因為太急著想說「結論」給別人聽,所以變成一個很爛的敘述者──
沒有提供脈絡的論點,對他人沒有參考價值。
更後來又發現,說了脈絡還不夠,更應該以「對方可以懂」的方式講述,
雖然那可能不是我認為「最該反對/支持的核心原因」,但可能是「最適合對方吸收」的。
【「我身旁的人都不關心這些議題,怎麼辦?」】常常被問起這樣的問題:「我身旁的朋友都不關心這些議題,該怎麼讓他們理解?」、「我家人很難溝通,他們都不願意懂我在關心什麼」。大哉問,每次都答不上話。因為老實說,我也不是很知道該怎麼辦。我也...
由陳為廷貼上了 2013年10月6日
告訴別人我的立場 /= 感動對方至同個方向
如果敘述的方式省略思考辯證的過程,那麼對方由前提直接被跳到結論,實難被說服。
掏心掏肺全面抒發己身感受,和設身處地對換立場讓對方多明白一些事情,
前者只能在同溫層面前討拍,後者才能真正拓展客群。
「傳播」和「抒發感想」需要截然不同的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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