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賈伯斯的『品味』

最近剛讀完賈伯斯傳,讀完覺得Steve Jobs真的是一個非常特殊、又有執著理想的人,整本書讀下來就像是跟著他一起冒險,起起伏伏,可以觀察到他隨時間過去,細微但著實存在的人格變化。非常推薦還沒看過的人去找來看看!


前兩天剛好Mr. Jamie寫了一篇文章最終的決勝點:品味,裡面提到Jobs的"品味"對蘋果造成了很深厚的影響,甚至Bill Gates曾被記者問到他最佩服Steve Jobs的是什麼,他也半開玩笑的說:
"I would give a lot to have Steve’s taste. (我願意犧牲很多東西換取 Steve 的品味)"
很多佩服賈伯斯的人認為他之所以如此成功,是因為他能夠"知道"使用者要什麼,並且用他超絕的"品味"去製造出好用的產品,這種能力就像是一種個人與生俱來的能力,賈伯斯這樣做會成功便是一種見識過人的天才表現。於是自然而然,便會有人認為自己只要品味足夠,便能夠設計出和賈伯斯設計同等級的產品,並且堅信這樣的設計才是對的,其他人的意見就像一般的消費者一樣無用,『他們並不知道自己要什麼,直到我們把東西設計給他們』。

但賈伯斯的品味到底是怎麼來的? 如同賈伯斯傳末章中所提到的,他說:
"我的專注力和對簡潔的喜愛,源於早年禪修的經驗。因為禪修,我的直覺變強,而且得以去除所有會讓人分心或不必要的東西,我也由此培養出基於極簡主義的美學觀。"
禪修和品味有什麼關係? 其實就腦神經科學的角度來看,禪修代表的是『全力的使用感官(身體和大腦給你的感受),感受它、接受它,直接的體會當下的感覺,不要使用理論邏輯來妨礙直覺』,這樣的做法是對直覺得一種訓練,是訓練自己的右腦建立屬於自己的專家系統。這樣的做法和理論在右腦與禪學這篇文章中有比較有系統性的介紹。

讀過賈伯斯傳的人應該都知道,當賈伯斯看到不合自己意的設計時,就會當著大家的面說那個東西是個"垃圾"。而且年輕時期的他,家裡的傢俱只有一兩件,整個家裡空蕩蕩的只有地板可以坐,因為符合他品味的設計品不多。之所以他會有這樣的行為,是因為他必須像是個味覺敏銳的美食評論家一樣,盡全力去體會設計精妙的美食,但絕不能勉強自己吃下難吃的東西還說出它的優點,一但感受到自己吃到難吃的東西,便要拒絕它、否絕它,否則自己的味覺(品味)就會變差,因為身體(右腦)會忠實的記錄下你愛什麼、能分辨出什麼,這是一個持續鍛鍊的過程。

由於這樣的"品味"並沒有理論基礎可言,所以有時候賈伯斯做決定的方式簡直是莫名其妙。他審視iPad模型大小的做法是"將每一個設計拿起來把玩一下,感受它的重量,使用起來的感受,然後選出感覺最對的那一個"。而賈伯斯也曾在iPhone研發九個月之後的某一天早上,忽然發現自己『真的不喜歡iPhone現在的樣子』,但是不知道原因。

相對於賈伯斯這種直覺性思考的天才,另外一個設計天才就沒有這麼讓人難以理解。那就是他的愛將--艾夫(Jonathan Ive)。


艾夫是設計出身的,知道設計的"語言",也知道設計的理論,因此當要做出一項設計時,他可以跟一般人解釋,這樣設計有什麼好處,這樣的外觀可以達到什麼樣的效果。

當賈伯斯跟他說『我真的不喜歡iPhone的樣子』的時候,艾夫說他感到很羞愧,這種事竟然要賈伯斯提醒他。他解釋:『iPhone的外殼一直在搶螢幕的光采,而非幫襯。整隻手機看來太過陽剛、太重視功能、太講求效率。』如果沒有他對iPhone整體設計問題的理解和解釋,一般人會覺得賈伯斯簡直莫名其妙,說不出iPhone哪裡不好又不滿意。但這就是賈伯斯長期鍛鍊的成果---即使他不知道一個東西的理論,他還是能判斷出這樣做對不對(這點在深夜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裡面也有提到)。而理論的部份,就交給懂理論的專家去解決吧。

如果我們平常沒有像賈伯斯一樣,時時感受設計、鍛鍊自己的品味(直覺性的思考),也不像艾夫一樣,是設計出身,懂得設計背後的理論基礎(理論性的思考),那麼我們沒有理由認為憑自己想像設計出來的東西是簡單、對使用者好的偉大設計,那只不過是個人生活經驗、個人需求以及刻板印象的集合體罷了。

賈伯斯傳裡面提到,賈伯斯本來對蘋果設計的iPad有些不安,因為外界對這個產品沒有什麼好評(上市前)。但他看到財星網站的一篇文章,感到非常感動,裡面寫到一名編輯諾爾在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北方的一個牧場,拿著iPad在看科幻小說,一個六歲小孩走到他面前。這孩子來自窮苦人家,來這邊掃馬廄。諾爾一時好奇,把iPad拿給他。這個孩子從來沒看過電腦,諾爾也沒教他怎麼用,但他自己摸索一下就會了。他用手指劃過螢幕解鎖,下載應用程式,然後開始玩彈珠台。

前兩天在Reddit上面也有一個人po了一張照片,並寫了一段話:
我買了一台iPad給我祖母。她已經84歲而且從來沒有擁有過平板電腦,她希望有一台讓她做"藝術創作"。我買了ArtRage這個軟體給她,然後讓她和她的新玩具熟悉一下。我離開了30分鐘,這是我回來時所看到的。

賈伯斯希望好的設計應該是直覺、簡單,從小孩子到老人都能夠一摸就上手。要設計出這樣的東西有兩種方式,一種是把自己學會的成見全部拋掉,讓自己像是小孩子一般用身體去感覺一樣產品,使用直覺去體驗它,並提出那個部分不完美需要改進的意見,像賈伯斯一樣。另外一種方式是學習扎實的理論基礎,清楚的知道這樣的設計會導致什麼樣的使用者行為,給使用者怎麼樣的感受,像是艾夫一樣。

不管是哪種方式,這樣的產品設計品味都是需要鍛鍊的。我們不該抱著過度的自信,認為自己沒有練過3分球,準度就能跟NBA的3分射手一樣。

選擇一種鍛鍊的方式,持之以恆的努力吧,只有不斷的鍛鍊,才有可能培養出敏銳的直覺和建立扎實的理論,期許自己繼續向前~

留言

  1. 品味啊... 大家都想要可是很抽象,Jobs是許多前端概念的推廣人沒錯,不過是不是先擁抱非主流就等於有品味?這似乎誤會了品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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