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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8拆政府x第一次社運就過夜



(現場收聽)有人出國考察別人土地徵收的步驟:
1. 政府向人民以實價買地,
2. 政府以買到的同等價值地與人民交換,
3. 前兩項交涉失敗才向法院申請強制徵收,
依公益性、必要性、適當性及合法性作出判決。

但臺灣現行土地徵收條例能直跳3,
且不用法院只要內政部地政司一紙公文批准。

「多數當地人希望趕快拆一拆蓋一蓋,外人管什麼閒事?」

就算是少數,但人民的居住權不能被多數決,
就算是少數,只要他們一天不同意,
政府就需要花時間交涉,就應該提交法院裁決,
而非直接強拆。

然後 98% 也未必心甘情願

「818 訴求太多元,容易失焦。」

我知道,不過我以支持臺灣農村陣線的角度到場支持。
或許我比較傾向到現場直接瞭解訴求立場態度,
同意留下,反對就離開,
反正我的時間還很便宜。

街頭藝人在地下街表演,即使表現不完美,
有人寬容,總是願意小金額鼓勵,
有人嚴格,覺得不該鼓勵實力不足的表演者,
有人只想圍觀從不掏錢,有人視若無睹的走過。

我大部分時候屬於寬容派,
我覺得越多人到場坐下,現場就越安全,
大家就不用以肉身衝撞,大家就不用過激,
也能被聆聽。



「去社運的人都是瘋子暴民。」

我看到農陣非常認真地宣導非暴力,
大部份民眾在有人瘋狂時也都保持冷靜推廣平和,
僅用「暴民」來形容這次包圍內政部靜坐,
我不能同意。

我出席,因為覺得人們應該要有權力說「不」,
有權力不在「領錢搬家與硬拆付錢」間選擇
面對不合理的公權力時,應該要有人站起來抗爭,
萬人自首+1。

https://fbcdn-sphotos-d-a.akamaihd.net/hphotos-ak-frc3/1098527_435655263220112_1990978510_n.png

「你們這樣作亂影響別人不覺得不好意思嘛!」

從暴力轉為非暴力的主要目的,不是要降低政府處理社會運動的成本。
社會運動本來就是要讓政府付出成本,增加施政負擔,逼迫政府妥協。

從暴力轉為非暴力的目的,是在讓政府負擔成本的同時,
降低發生在個別人員身上,無法轉移的傷害。


-- darkofpolo @PTT

台灣本來就有一群很自私的人
這群人他們想要最好的生活,卻最懶惰,一點都不想出力,
甚至連一點點生活的便利都不肯給予。
黨外人在要言論自由時,在要求解嚴時,他們厭惡這些「鬧事者」
可是爭取得到了美好的果實,他們心安理得的享受
他們覺得現在擁有的一切是「本來就該有的」,視線範圍只有眼前五公分
看到旁邊的人又為了別的訴求抗議時,他又覺得厭煩
他們的生活只有「我」。

可是問他們覺得政府怎樣、立委怎樣、政治怎樣,他們又覺得不好
他們又覺得國家應該更好,納稅人的錢應該放在更有用的地方,
可是卻說不出所以然,別人為了他想要的世界抗議時,他又覺得被打擾。


-- ikoyumi @PTT

叨擾了聯合辦公大樓的人員平日動線,
麻煩了警察大人一整晚執勤,
辛苦了所有參與的大家,
下次街頭見。

現代的台灣變革和進步,有很多是野百合世代的夢想,
當然也不要忘記公務人員的實踐。

美好的未來時代來自於年輕世代的夢想。
耳聾眼瞎的執政者,需要來自公民的提醒。
然而夢想來自於真實思辨的自我歸納。

正義是什麼?
不是短短一篇的政治文宣。
來自每一個人對於思辨過程的省思。


-- 張家齊 @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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