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QQ, 兩津QQ的崩潰日記)
我工作的其中一部分就是畫畫設計各種主題的背景,
這是一份有時間性的工作,常常搞的我壓力很大,
靈感這種東西常常是最後一秒才會出現,
整的我老是在最後一秒才交出東西。
這些在時間壓力下的成品有好有壞,
但最讓我印象深刻的,是中秋節的時候,
我以幾米為範本想畫出像他那樣子插畫風格的背景,
但是畫虎不成反類犬,我的作品看起來有點愚蠢,
那種可愛清新的插畫風格沒畫成就上架,我自己都很不好意思承認那是我畫的。
但想不到有一個顧客到了我們公司的網站看到我畫的首頁後,
忍不住到粉絲頁來留言了:
『這次的首頁好可愛!有驚艷感;)』
嚇了我一大跳。
開始踏上設計之路之後,
我開始看越來越多的作品,開始找哪種設計風格是最多人喜歡的,
那就跟隨他準沒錯。
但我後來漸漸發現,你其實沒有辦法找到所有人都喜歡的設計,
也許會有設計是有很多人喜歡的,但絕不會有一個設計是『所有人』都喜歡的。
我後來才知道,是你做自己喜歡的東西之後,
別人才會因此從你的東西看到你的想法,進而喜歡。
我卻顛倒了這個過程在追求,一直想大家喜歡什麼我要去做。
為什麼那些厲害的設計師,插畫家如此受人喜愛?
(Yvonne Gilbert & Danny Nanos, Snow White)
原因無他,因為他們勇於追求自我。
人們喜歡你做你自己。
Stop tracing others, tracing yourself!
所以大部份的設計師都賺不到錢又很孤傲,因為他們執著於自己的想法。不過,真的很有才華並深受大家喜愛的設計師也都有著一顆孤傲的心。設計就是這樣,是耐力賽。
回覆刪除這篇好棒!我也有聽過另一個理論,就是在你是新手時,顧客會用自己的美感要求,但等你變成大師,他們就會以你的美感為依歸。
回覆刪除喜歡這篇文~ 發展自己的風格吧!
回覆刪除哈哈,我終於不再拖搞了!接下來也要超英趕美效法jackie使用排程!
回覆刪除最近真的很深有這種感覺,接下來要努力的發展自己的風格,但大概就是最遠最艱難也最比耐力的一個比賽了:)
推這篇也推劫機,所以我買東西都會覺得才不管你是不是大師勒,我只想要我覺得好看的東西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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